
本报讯(记者 赵明)“是检察官给我和妻子生活的新希望,请一定收下这面锦旗。”日前,一对夫妻言辞恳切地将一面锦旗送到岳塘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向娟手中。这是向娟一周内收到的第二面锦旗了,她谦虚地说,这不是个人功劳而是法治温度的体现,“法律底线不容挑战,但法度和力度之外,我们检察机关也讲究人性化执法,让群众沐浴法治阳光。”
向娟收到的两面锦旗,均来自案件当事人。
彭某是和丈夫属于夫妻共同犯罪,2021年4月至2023年5月,她和丈夫危某从事收购木材行业,明知收购木材需要有合法来源证明,并需要按照林业部门要求制作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但夫妻俩罔顾相关规定不做台账,非法收购潘某等多人滥伐林木,价值共计19万余元。后经鉴定专家推算林木蓄积共计343立方米。依照法律规定,彭某明知是滥伐的林木而非法收购,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彭、危两人是夫妻,他们的家庭情况是重要的考虑因素。”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娟审查案件时,没有简单以案办案,而是从家庭因素着眼多加斟酌,她审查认为在此次共同犯罪中,彭某系主犯,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宽处理,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而危某常年患关节风湿病,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不起诉。
另一位送来锦旗的王某,是一名刷单案件当事人。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汪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王某和左某等人成立刷单团队,为网络电商提供刷单服务,以虚假宣传提升店铺信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王某与汪某为合作关系,即王某提供技术支持,汪某等人用微信群招揽有刷单需求的商家或刷单中介,再用王某提供的刷单软件或手动刷单制作虚假的交易量及好评,以此来提高店铺的评级及客户的浏览量及信任度。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13日期间,汪某、王某的刷单总量为21万余单,团伙违法所得金额32万余元,团伙因刷单违法所得后分赃20余万元。承办检察官向娟在阅卷后认为,王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决定对王某不起诉。
在这两起案件中,检察官向娟均秉持着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规定,坚持法、理、情相统一,不仅展现了法律的公正执行,还体现了对当事人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的理解和关怀,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这才有了一周之内收到两面锦旗的故事。
责编:周冠成
来源:湘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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